******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山翠竹园项目安保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山翠竹园项目安保服务
(二)项目类型:服务
(三)最高岗位单价限价:6500元/人/月
(四)主要服务内容:(1)门岗、秩序维扩+安全保卫;(2)消费者服务管理;(3)商户管理及快递外卖管理;(4)信息化的管理;(5)停车场管理,(6)其他事项。
(五)服务期:12个月,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七)采购内容及用途: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采购控制价
单价报价 ¥6500元;数量:据实结算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复印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6.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提供《投标函》。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6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登记方式: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登记”规定时间内,******,资料发送后投标人应电话通知采购代理(电话020-******),经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投标人必须于“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视为未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手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获取成功后,纸质招标文件如需邮寄的,由招标代理机构邮寄给投标人,运费自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银行账号:************937 注: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获取招标文件: (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扫描件。 (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4)《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 (5)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凭证扫描件。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15: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路686号302开标室
十二、其他
(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网址:******/)、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p92/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网站同步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异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答复。
(三)其他
(1)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保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保证服从业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的项目规模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官先生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99号408室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岑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下塘西路686号302室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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