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5-2026年LNG配送运输服务FK037
招标编号:ZY25-XJW13-FK037-00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油品加注技术服务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选择2家符合条件的成品油公路运输、油品加注技术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
2.2计划资金:¥ 980 万元(þ含税 ¨不含税)。
2.3 服务地点:陕甘宁、京津冀、黑吉辽、苏鄂等地区。
2.4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7月30日。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5 招标范围:******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国内各炼厂、油库、加油站之间柴汽油公路运输和技术服务(按照客户加油周期和时间,将油品直接加注至现场工程机械),配送总量预计5万吨/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 | 承运介质 | 服务区域 | 运距(公里) | 运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运价报价 | 技术服务费限价(元/吨) | 技术服务费报价(元/吨) |
标段一 | 柴、汽油 | 陕甘宁 | 30公里以上 | 元/吨公里 | 0.551 |
| 4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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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柴、汽油 | 京津冀 | 30公里以上 | 元/吨公里 | 0.6365 |
| 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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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 柴、汽油 | 黑吉辽 | 30公里以上 | 元/吨公里 | 0.6365 |
| 4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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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四 | 柴、汽油 | 苏鄂 | 30公里以上 | 元/吨公里 | 0.589 |
| 4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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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兼投兼中。
标段 | 服务区域 | 项目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备注 |
标段一 | 陕甘宁 | 29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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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京津冀 | 24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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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 黑吉辽 | 43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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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四 | 苏鄂 | 2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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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 出具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三类,营业执照具备危险品货物运输资质和技术服务资质。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投标人承诺:******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正文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影印件。截至投标日,投标截止日前公司注册成立未满1年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2月财务报表正文及主要内容页的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同时实施过成品油运输服务(税率9%)和技术服务(税率6%)的相关业绩不少于 2 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没有同时包含成品油运输服务和技术服务的业绩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4.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过油品盗窃等数质量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油品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发生行贿受贿案件的,否决其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3.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天眼查)。
自有设备情况:标段一、二、三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8 吨位及以上 专用运输罐车),且数量不少于 10 辆;标段四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8 吨位及以上 专用运输罐车),且数量不少于 5 辆;运输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投标人自有,服务车辆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吨位相符。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头、车挂)、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装运介质涵盖本项目运输介质)、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车辆登记证明,部分车辆需自带加油机,至少提供1台带加油机车辆(提供车辆自带加油枪照片)。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提供的车辆需按照车辆定位系统(提供车辆上线截图和运行轨迹)、车载视频系统(每台车提供系统截图,要求能监测到驾驶员面部表情、驾驶室能分别监测到驾驶员和押运员行为、行车中车辆正前方路面、车辆两侧(尤其卸油箱要清晰可见))。
3.7.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5年05月28日17:00:00至2025年06月03日23:59:59(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通过以下步骤购买招标文件:
①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er/ebid/base/login.html)报名(如未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购买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业务管理平台(******)报名后使用电子钱包功能办理缴费(登录账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
③下载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包(段)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本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进行投标, U-key办理方法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公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相关技术支持人员,咨询电话:******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6购买标书后,投标人应登录******/#/wel/index网址自助开票,电子发票的具体获取方式请参照网站主页-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
4.7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申请文件的申请方式。申请人应在5.2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申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申请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申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申请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申请文件。 (每份投标文件需控制在200MB以内,建议40MB)。
5.2申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06月24日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零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每标段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标的金额的3%******银行转账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合同期满3个月后无息退还。
******银行转账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因中标人原因,无法继续执行本项目或不能满足服务需求,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仍不能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剩余部分由中标人赔偿。在履行合同期限内未发生责任事故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合同到期或所有业务清算完成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银行出具;履约担保的保函应保证其在担保期内有效。担保的正本由招标人保存,履约担保有效期应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院嘉铭桐城F区305号楼9层。
项目单位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
联系人(异议受理人):何女士
电话(异议联系电话):0991-******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8.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8.4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9090/ba)下载中标通知书。
8.5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6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申请人关注和使用。
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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