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西部裙楼房(1-3层)办公区室内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情况
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西部裙楼房(1-3层)办公区室内装修项目(项目编号:AHCQA-******7)于2025年7月31******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53元
第二******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98元
第三******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43元
公示期: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8月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63号
联系人:向工
电 话:0551-******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
联系人:程工
电 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有限公司官网(******/)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
特此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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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
******.43元 公示期: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8
******有限公司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
******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 联系人:程工电 话:
******045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三、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有限公司官网(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
******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