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海南分公司待出租不动产招租公告
为盘活待出租资产,提升公司价值创造,按照《不动产出租、征借实施细则》(编号:CSN-PA04-05A01)等要求,南航海南分公司拟对海口南航大厦一楼大客户室、三亚中信南航大厦公开对外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招租不动产项目明细
序号 | 不动产名称 | 位置 | 面积 | 权属人 | 招租租金 底价(万元,含税) |
1 | 海口南航大厦一楼大客户室 | 海口市龙昆南路南航大厦 | 150㎡ | 南航股份海南分公司 | 16.38 |
2 | 三亚中信南航大厦401-407 | 三亚市凤凰路中信南航大厦 | 1959.82㎡ | 南航股份三亚分公司 | 117.5892 |
注:
1.三亚中信南航大厦401-407为一整层楼,共计面积2099.82㎡,其中140㎡出租方自用,此次出租面积为1959.82㎡。
2.因两地南航大厦均有自用和出租部分,因此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最终以双方协商为准,具体分摊方式与比例将在租赁协议中明确。
二、公开招租要求
******街道、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等行为,出租方可否决经营权。
2.出租期限:2年~8年。
3.免租期限:租期为2~4年(含)的可享受装修免租期2个月,租期为5年以上的可享受装修免租期3个月。(免租金额按照对应时间租金减半或按一定比例收取方式实现。)
4.押金:2个月租金。
5.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支付。
6.租金涨幅:租期为3年(含)内的,合同期内月度租金不再上调;租期为4年及以上的,自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对比上年度租金上涨幅度3%。租金为含税金额。
7.转租约定:租期为5年以内的不可以转租,租期为5年以上的可允许转租1次,转租后新租户不允许再次转租。允许转租前提: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租户可推荐符合条件的新租户申请转租,具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乙方有转租意向的,应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应在转租合同明确不得转租的相关条款。
(3)乙方签订的转租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
(4)乙方应在转租合同明确租赁不动产的使用业态要求,并征得甲方同意。
8.承租后签订合同样本为本招租公告一并公布的附件:《房产租赁协议》。
9.竞价原则:采用公开竞价,价(年租金)高者得的方式。
10.竞价保证金:
(1)参与海口南航大厦一楼大客户室项目的竞价客户需缴纳竞价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招租竞价结束后,未竞价成功的客户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无息),竞价成功的客户保证金将在签订完租赁协议以及支付押金后原路退回(无息),若竞价成功后客户反悔不配合招租方推动后续租赁协议签订等事宜的,招租方有权不退回保证金。
(2)参与三亚中信南航大厦401-407项目竞价客户需缴纳竞价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招租竞价结束后,未竞价成功的客户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无息),竞价成功的客户保证金将在签订完租赁协议以及支付押金后原路退回(无息),若竞价成功后客户反悔不配合招租方推动后续租赁协议签订等事宜的,招租方有权不退回保证金。
(3)保证金缴纳账号:
******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B
地址电话:海口市美兰区美兰机场南航基地 0898-******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海口金盘支行************4456
三、评审办法
由南航海南分公司组成不动产招租领导小组和不动产招租评审小组。不动产招租领导小组由南航海南分公司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综合保障部经理和企划财务部经理担任成员;不动产招租评审小组由南航海南分公司综合保障部经理担任组长、综合保障部不动产运营室副主任和不动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企划财务部资产管理人员担任成员。
不动产招租评审小组负责现场评审,拟定承租人,经不动产公开招租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承租人。
1.评审小组在公开招租评审现场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密封承租资料进行审核,经评审小组评议后,评审出符合条件、申报承租价(年租金)最高者拟定为承租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的情况,则重新报价,报价最高者拟定为承租人。
2.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报不动产公开招租领导小组同意后最终确定承租人。
3.后续与确定的承租人协商租赁年限,签订《房产租赁协议》。
4.截止至本公告通知的公开招租评审时间,如无意向承租人报名的招租项目,则不组织招租评审。
5.本次公告信息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6点。
四、招租不动产相关说明:
1.招租价格:所报租金价格低于招租租金底价时,则视为无效报价。
2.出******集团战略规划投资部同意,双方认可后可以延长租期。
3.公开招租评审时间及评审地点(承租单位可提前1小时到场递交承租资料)
(1)海口南航大厦一楼大客户室项目:
评审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0点
评审地点为:海口市南航大厦8楼评标室
(2)三亚中信南航大厦401-407项目:
评审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7点
公开招租评审地点为:三亚市中信南航大厦4楼
4.承租条件
承租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
5.报名办法
(1)在招租项目公告信息截止前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招租方联系人报名;
(2)在招租项目公告信息截止前向招租方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3)在评审时间前到达公开招租评审地点,现场提交密封版报价单资料。
完成以上3项步骤,并经出租方现场审核承租资料符合要求后确定为成功报名。超过规定评审时间递交意向承租材料的,视为当期评审的无效报名。
6.意向承租资料内容:
意向承租资料需按项目提交,注明项目名称、租金报价、竞租人名称,评审时现场提交评审小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应提交:(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年租金价格填写的所投项目报价书(格式见附件2);(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意向承租人需在以上所有资料上加盖公章。
个人应提交:(1)意向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年租金价格填写的所投项目报价书(格式见附件2);(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意向承租人需以上所有资料上签名。
7.其他事宜:
租期内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提供水、电服务的机构或物业公司缴纳。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电子邮箱:******,电话:******。(邮件报名的建议通过电话进行再次确认。)
附件1:三亚中信南航大厦图纸
附件2:承租项目报价单
附件3:房产租赁协议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