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机场周边临空区域分布式光充互联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广州机场周边临空区域分布式光充互联项目已由******委员会******委员会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10-440111-04-01-375804/2502-440111-04-01-492317)等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管理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机场周边临空区域分布式光充互联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广州机场周边临空区域分布式光充互联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利用白云机场二期噪音安置区、三期安置房工程及公建配套建筑屋顶、停车区和公共区域作为实施场景,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采用双面双玻组件,总装机容量约73.95MW(为招标人前期立项测算预估数据,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实施投资建设容量为准)。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消防设施、运维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电动汽车充电桩等。本光伏发电系统拟通过若干个并网点分别接入小区配电房专变母线进行并网,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最终接入方案以当地供电局批复方案为准。
上述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发包人选定方案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区。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广州机场周边临空区域分布式光充互联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工作范围为:为上述项目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运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合约管理、设计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发包人统筹各参建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推动项目各项建设目标顺利实现。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运营管理
①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协助发包人建立进度管控计划表,明确设计、招采、成本、施工各项进度计划节点,协调各参建单位进行各项工作的推进,并对各项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促成最终目标达成。
②协助发包人搭建精细化管理平台,针对项目建设及施工进行精细化管理推广,实现项目的高品质呈现。
(2)进度管理
①协助编制工程管理实施规划、项目整体工期计划,针对工程建设计划进行梳理,同时关注进度管理深度,按月、季度、总进度计划节点考核。
②协助发包人建立工期目标达成率考核机制,加强进度管控力度。协助建立进度动态监控表,实施管控现场施工进度。
(3)质量管理
①协助发包人对质量管理进行体系化把控。协助发包人建立质量过程评价体系。
②协助发包人组织推进风险排查,做好交付策划及执行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交付提供保障。
(4)安全管理
①协助发包人完善深化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特别是精细化安全管理体系。
②结合项目实际,协助发包人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合约管理
①协助发包人制定采购方案,提供专业技术意见,根据采购方案协助发包人编制合同,审核招标文件等,推进项目采购工作和落地合同签订等。
②协助定期编制项目动态成本报告,对比概算指标进行过程控制。协助业主对成本各环节审核,并提供专业化建议、意见。
(6)设计管理
①协助整体设计统筹工作,协助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审核并深度优化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成果,协助进行设计成果的技术审核与优化。
②协助设计巡场及跟踪、协助督促现场问题的整改落实。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及服务合同。
2.3?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30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其中:运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服务期限:暂定为30个月(自本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合约管理、设计管理服务期限:暂定自本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4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3,555,800.00元。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
3.2?******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须同时提供发布招标公告前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3.7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19日09时30分至2025年5月23日16时00分。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有限公司。
4.3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5年5月29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和******有限公司网站(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4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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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联系人:林工
电话:******-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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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4楼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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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4楼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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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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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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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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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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