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都斛镇百千万工程暨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EPC+O)补充公告
台山市都斛镇百千万工程暨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EPC+O)(项目编号:ZRHJ-TSHHDL-2025-002)已于2025年7月25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一、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情况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2.3.和第二章 投标须知中17.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文: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3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运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③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③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③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以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现文: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3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运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③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③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以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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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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